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第84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这份规定共19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全国统一执行。 需要先把一件事说清楚:新规的核心逻辑不是限制正常人员往来,而是补齐监管短板——打击虚假申请、整治黑中介、建立常态化风险预警,最终保障绝大多数合法出行人员的权益。外交、文旅主管部门和驻外外交机构,会根据世界各地的战争冲突、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等形势,及时公开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和旅游目的地风险提示。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证件申请、实施边防检查时,会提醒准备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中国公民谨慎前往;对风险等级最高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地区,必要时直接劝阻。出境入境人员在申请出境入境、停留居留时,事由必须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核实身份和事由。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移民管理机构、签证机关有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其出境、入境。出具邀请函件或其他申请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中国公民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依法不准其出境。外国人在境外申请办理中国签证或者在口岸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不准其入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境外企业、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
- 提供或者协助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违规办理证件或手续
同时,公职人员、军队人员等委托中介违规办理外国国籍、境外永久居留资格等证件的,中介不得办理,并及时向监察机关报告。通过虚假材料、虚假陈述骗取出境入境证件的,由移民管理机构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护照法》处罚。个人为他人出具虚假邀请函件或其他申请材料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此行为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新规施行后,普通人办理护照、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记牢三句话就行:
- 材料真实。不要相信任何"包装资料""虚构邀请"的承诺,查实即拒办,情节严重的还会被罚。
- 关注提醒。出发前留意外交部和文旅部发布的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高危地区谨慎前往。
- 选备案中介。找中介办签证或移民手续时,确认对方是否有合法备案资质,警惕"包过""最快""不用真实居住"等夸大话术。
新规从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距今还有一个多月。近期有出境计划的朋友,建议提前核对材料真实性,预留充足的办理时间。新规全文已在司法部官网等官方渠道公布,建议有出境入境需求的读者以官方原文为准。
官网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7/content_7077172.htm同时,澳德华出国30余年来始终坚持合规经营、长远发展的规划思路。移民不是一句承诺,也不是一次冲动决策,而是关乎家庭未来的重要决策。越是在政策规范化的阶段,越应该选择能把政策、流程、风险都讲明白的机构。
新规来了,行业在变好,在规范。对真正有出国、移民、海外需求的人来说,这不是障碍,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