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奉行人才引进战略,利用灵活多样的移民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等从世界各地网罗人才。在美国各类职业移民项目内,EB-1A杰出人才移民因为其周期较短、过程较易、费用较低、名额分配充足、排期较短、没有语言要求、没有学历要求、没有投资要求、没有年龄限制、无需雇主、一人移民全家拿绿卡的特点,一跃成为规划美国的一种较佳方式。乍一听到“杰出人才”这几个字的时候,很多申请人往往认为自己并不杰出,认为只有拿了奥斯卡奖、诺贝尔奖之类的人才算是杰出的,其实这是对美国杰出人才移民政策的一种常见误解。那么,美国是如何定义“杰出人才”的呢?
美国移民法意义上的“杰出人才”是指那些在科学 , 艺术, 教育, 商业, 体育等领域中获得国家或国际上的认可,而且其研究成果在该领域影响深远,受到同行广泛肯定的人。被定义为“杰出人才”的人是在某个领域具备卓越专业能力并取得非常高成就的人,他们的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移民局接受两种证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二选一):一类是获得过一次性国际重大成就、或奖励、或重大发明创造的人才。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获得者等。仅凭这一项国际大奖或者荣誉,美国移民局便可直接判定申请人属于杰出人才。 而本文主要讲的申请人都属于另外一类,没有获得过上述国际大奖,但在其所属行业中是佼佼者,这类人在符合一定标准后也可被判定为杰出人才。
针对这一类人,美国移民局就会采取两步论来进行综合分析,两步论的第一步是量化证据,即:是不是能满足10条标准里至少3条:
新闻媒体杂志的报道;
有分量的专业会员资格;
获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奖;
发表专业论文、著有专业书籍;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的商业性成就;
专业领域里有专利发明等原创贡献;
担任专业杂志编委、审稿人、裁判等;
作品被选为参展作品或被博物馆收藏的;
在重要的专业组织中担当主要或重要角色的;
在本领域的商业价值或薪酬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满足了上述内的任意三条,则会进入第二步论证:质的认定 。经历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没有三项,肯定不行。有了三项,也不一定行。
上述三项标准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符合”就行,每一条背后实际上有更高层次的要求。例如,仅仅有专业协会的普通会员资格,并不表示符合第二条关于会员的要求,但如果担任协会的重要职位或者会员资格的分量够重就有可能满足这条要求。通常,我们要看协会的历史,章程,资格遴选标准等来判断究竟这是不是一个有份量的会员资格。在这10条标准里面,有几条是针对文艺表演方面的人才的。对于科学工程类的申请者,相对较常见的老三样就是:文章,审稿,重要原创性贡献,此外,还有相关媒体报道。 不一定,EB-1A不需要申请人“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考虑申请,千万不要画蛇添足,移民官员也是人,他们在审核文件时,工作量巨大,如果申请的材料过多,且重点不突出,会给审核带来很大的难度,最终不能突出申请者的优势。如果10项里面确实非常符合5项标准,那么就递交5项的资料,如果只符合3项,就递交3项就好。大家千万不要为了追求证据的数量,往申请材料里塞些无用的东西。
并非如此,只要申请人的材料准备充分,即使资质一般的人也有机会成功获得移民官的批准。移民官在审理案件时,将全面考虑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说服力,以判断申请人是否满足杰出人才的要求,并符合移民条件。在整个EB-1A人才移民申请过程中,了解移民政策、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以及突出个人特色都是成功的关键。同时,寻求专业移民顾问的帮助也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宝贵的支持和建议。如需详细咨询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可联系澳德华:400-700-8633 / 0755-88265668。澳德华拥有专业的移民顾问和文案,丰富的EB-1A申请实操经验,提供全程评估指导。因为目前EB-1A申请人数增加,2023年8月开始出现了全球排期,有意向的申请人要尽早申请才可以更早拿到美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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